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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中职改〔2024〕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渝中区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事档案存放于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人事档案存放于重庆市外,工作单位参保地在渝中区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渝中区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队干部。自主择业的军队干部按规定在军队评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职称在我市继续使用有效,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直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凭据。

(五)中职教师(渝中片区)。

二、申报时间

(一)中职教师中级职务渝中片区评审委员会网络申报时间:

1.个人填报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00至2024年09月27日17:00;

2.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17:00;

3.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7:00。

(二)工程技术中级职务(含非公)渝中区评审委员会网络申报时间:

1.个人填报时间:2024年09月01日09:00至2024年09月20日17:00;

2.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7:00;

3.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17:00。

(三)重庆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渝中区评审委员会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申报,个人网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11月15日,具体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四)高级职称以及部分专业(区级无权限评审)中、初级职称的委托评审申报时间严格按照渝职改办〔2024〕207号文件(附件2)执行,请按规定受理时间网报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至渝中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除第(一)、(二)项评审委员会以外的中初级评审材料受理时间须按照附件2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规定时间进行网络申报。教育及卫生系列职称专项网报端口及操作手册,由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另行通知。

三、有关程序

全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均须通过“渝才荟”职称申报评审服务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市职改办下放自主评审权的高校除外),线下评审的结果不予认可。

个人及单位登录方式: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见网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常见操作问题解答见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直接登录;3.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登录。

(一)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1.区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

个人——所在单位(企业)——单位(企业)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2.非公单位人员、流动人员、自主择业军队干部:

(1)档案在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渝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个人——所在单位——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渝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渝中区职称改革办公室——评委会。

(2)档案在市外的: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请申报人提前确认档案所在地,根据文件要求选择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

3.自由职业者(指跟体制或者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多为从文从艺人员,如自由撰稿人、美术人、音乐人、电脑精英、策划人等。须以个人身份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等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

个人——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渝中区职称改革办公室——评委会。其参保及存档时间要求,参照申报程序中“第2点”执行。

4.市外单位驻渝人员:

个人(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陆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实名注册(已有账号者可不用重新注册);

2.申报人登录账号→职称→个人中心→职称申报→新增申请书;

3.申报人按要求选取评委会,填报信息,上传材料,保存后提交单位审核;

4.单位经办人按要求审核推荐上报;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期间的问题受理渠道应包含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两级联系方式。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材料,在服务平台完成报送区县(市级)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

5.主管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审核(自主择业军队干部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6.渝中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

7.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委会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通过,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

(三)缴费

申报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和中职教师(渝中片区)中初级职称人员,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后进行缴费,具体缴费事宜另行通知。缴费标准:初级120元/人、中级240元/人、高级420元/人;申报高级评委会或委托其他中级评委会评审人员,缴费时间及方式按照申报评委会要求执行,未按时缴费者不纳入评审范围。

(四)评审

评委会按规定组织评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下发评审结果文件。

(五)盖章归档

职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申报人:

1.登录系统,打印评审表按照申报管理权限送单位补盖鲜章;

2.将评审表提交主管部门(非公单位、流动人员送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渝中区中山一路218号负5楼2号窗口)完成归档。

申报高级职称及委托评审人员按各自申报评委会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渝中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须先由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到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岗位核定。

(二)对于档案中没有前序职称相关资料的申报人需向渝中区就业中心补充评审表或评审结果文件,对于无法核实真假的前序职称证书,由申报人向发证机构核实,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渝中区职改办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净化评审环境。不 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不收取所谓的“服务费”“代办费”等其它费用,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附件2)执行。

政策咨询:023-63765136

系统审核:023-63765137

附件:1.2024年渝中区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2.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号)

重庆市渝中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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